经费投入--物流管理教研室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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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规范教研室工作经费的使用和管理,确保教研室经费的合理使用,提高教研室经费的使用效益,以促进教研室建设,特制定此管理暂行办法。 一、教研室经费的计算方法。各教研室活动经费按照“基础经费(2000元/年)+人头经费(每人1000元/年)”计算。新专业建设费用3万元。学院保证每年足额划拨教研室经费。 二、教研室经费的使用范围。教研室经费的使用仅限于本教研室的日常工作支出,包括开展教研室活动,办公耗材、教师基本教学用具的购置、特殊资料的购置等。不包括教师进修、参加学术会议等费用。 三、教研室经费的使用。教研室经费由教研室主任统一掌握,教研室主任根据本教研室的具体情况支出经费。 四、教研室经费的报销。 1. 超出教研室经费使用范围的费用不予报销。 2. 教研室经费的报销须由教研室主任根据经费使用情况及时逐项报销,不得学期末或年终集中性报销。 3. 教研室经费报销时,须由教研室主任说明经费使用去向,购置办公用品或资料需提供购置实物。 4.经费报销须出具正规发票,若虚开票据、违反财务审计制度,一经查实立即停止经费使用。 5. 任何情况下,不得在教研室内部私分教研室经费。对私分经费行为,一经查实,追缴私分部分,并追究教研室主任责任。 6. 教研室经费实行年终核算,超出部分由教研室承担,结余部分不计入下一年经费。 五、教研室经费的报销流程。教研室主任填写报销单据,经主管日常教学的副院长审核后,由院长签字予以报销。 六、获得优秀教研室称号的教研室奖励经费由学校下拨,不影响学院划拨的教研室经费。该项经费由教研室主任统一掌握,须用于教研室建设。学院对优秀教研室的奖励经费负有监管责任。 七、本暂行办法的解释权归学院所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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